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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社会考生寻找复读机构(全国高考) 投诉单号 30231021114136483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0-21 11:41:37.0 答复时间 2023-10-31 15:33:5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社会考生寻找复读机构(全国高考) 诉求内容:请问有没有机构或者学校可以接受社会考生作为复读生在校复读?如有的话需要走什么流程?费用大概是多少?麻烦帮忙解决,谢谢!
2023-10-21 11:41:37.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31021114136483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规定的第七章:第三十二条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复读生,包括已经获得初中毕业资格或读完初三课程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往届生复读。如您对此还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惠州市基础教育科:0752-2261079。 二、对于社会考生选择在校复读的问题,学生可选择我市证照齐全的高考复读培训机构。我局工作人员于10月30日电话联系您,就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请您直接联系相关培训机构进行报读咨询。后期,您如果还有疑问,可联系我局工作人员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752-2263692;联系人:吴老师。 惠州市教育局
2023-10-31 15:33:5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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