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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惠州大亚湾住房咨询 投诉单号 30231026173411961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0-26 17:34:11.0 答复时间 2023-10-31 09:41:4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惠州大亚湾住房咨询 诉求内容:我是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一直未购房,河南籍户口,现在在惠州大亚湾西区上班,已取得居住证,想咨询一下关于我们申请大亚湾公租房会不会特别难,金湾花园博士楼 我们也不够博士学历,请问申请公租房排队摇号跟什么有关系,社保年限和学历能占优势吗?大概需要多久,惠州想留住人才希望住的方面能够给我们解读一下,希望能够长久在惠州,迫切希望给我们异地工作,想租公租房的人一个机会,谢谢~~~
2023-10-26 17:34:1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州大亚湾西区申请公租房条件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惠湾管〔2016〕42号)的规定,大亚湾区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一)在大亚湾区生活或工作的具备本区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取得大亚湾区城镇居民户籍;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大亚湾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独立申请人除外); 3.区管委会批准的其他条件。 符合本条上款第1目条件的年满18周岁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人士,可以独立申请公租房。 (二)在大亚湾区生活或工作的非本区域城镇户籍和非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本辖区城镇居住证; 2.在本辖区工作,并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以上; 3.就业单位为申请人或申请人本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大亚湾区无房产。 二、我区公租房优先保障持有本区《低保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单亲母亲、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次是大亚湾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最后是非大亚湾城镇户籍及非大亚湾户籍住房困难家庭。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3-10-31 09:41:4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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