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删除收藏
标题 对没有用过公积金的公民一次商转公的建议 投诉单号 3023110719052814301
类型 建议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1-07 19:05:29.0 答复时间 2023-11-10 10:13:3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建议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对没有用过公积金的公民一次商转公的建议 诉求内容:2012年买过一套楼梯房,金额比较小没有用到公积金,后来小孩多了又买了一套电梯房,由于公积金给用完了,又没有用到公积金贷款。现在去银行申请商转公,银行以两套房,不符合政策不给商转公。我认为我一套都没有用公积金,第二套是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只是帐上没有余额才导致没有用到。我建议像我们这种一次都没有用到的,要给一次商转公的机会。外部经济不好,不管一套二套,都是自己辛苦赚来的钱。希望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多出点利民的政策。
2023-11-07 19:05:2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何先生: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对没有用过公积金的公民一次商转公的建议】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和建议。已回电来信人。 一、经了解,何先生未缴存公积金,配偶缴存惠州公积金,在惠州已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正在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且夫妻双方均不属于《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惠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规定的Ⅰ类、Ⅱ类人才,不符合商转公“首房首贷”的贷款条件,因此不能办理二套房商转公贷款。 二、惠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池,来自于惠州缴存职工汇缴资金,资金池是非常有限的。在综合衡量考虑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精神,商转公业务应优先支持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即首套房),因此办理商转公业务需“首房首贷”。如果二套房普遍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我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池将迅速枯竭,必然立即影响到“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 如有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请留意我中心官网。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11-10 10:13:37.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