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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生育、医保咨询求助 投诉单号 30231114131725411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1-14 13:17:26.0 答复时间 2023-11-15 17:29:4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生育、医保咨询求助 诉求内容:惠州户口,惠州职工五险。在河源生育。如果生育之前定点医院改河源。生育津贴。分娩待遇有100%报销吗?另外生育津贴跟分娩待遇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产检在定点医院有得报销吗?
2023-11-14 13:17:26.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生育、医保咨询求助】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1月15日9:00通过电话与您联系了解情况并解释清楚相关事宜。一、生育备案登记流程参保人在确诊怀孕后,可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粤医保”--进入首页--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已激活的可跳过此步)--业务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填写信息--提交办理生育备案登记。二、职工医保在市内产前检查报销比例为95%,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三、职工医保生育住院报销比例: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不含6个月)市内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100%,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市内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70%,市外住院终止妊娠或分娩的医保基金支付定额2000元。四、异地生育住院报销:可在生育前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生育住院备案,备案后可在异地医院联网结算报销;或在本次生育住院终结后三年内携带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以上资料原件并加盖医院公章);社会保障卡原件,填写《惠州市异地生育医疗待遇申请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生育住院零星报销。五、参保单位可以在参保人生育结束后3年内,凭相应证明和材料直接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为准确核算津贴数额,请申领单位在职工休完相应产假天数并按时足额缴纳产假期间的医疗保险后再申请生育津贴。申请生育津贴时单位需提供《惠州市单位申领生育津贴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加盖单位公章),参保职工需提供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和本人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原件。备注:1.产假期间更换单位的申请生育津贴的还需填写《惠州市单位申领生育津贴承诺书(产假期间更换单位)》。2.参保职工选择不在我市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已在我市生育备案并符合生育津贴政策的,可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除原规定应提供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1)住院发票(原件如已用于报销,可提供复印件);(2)《惠州市申领生育津贴承诺书(参保职工选择不在我市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填写)》。 承办单位:惠州市医疗保障局(惠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11-15 17:29:4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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