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23届毕业生是否还能申请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 | 投诉单号 | 30231117180425190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1-17 18:04:26.0 | 答复时间 | 2023-11-22 09:46:4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23届毕业生是否还能申请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
诉求内容:12月底交够6个月社保,还能不能申请仲恺的中小微企业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
2023-11-17 18:0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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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23届毕业生是否还能申请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的规定,各地应根据粤府办〔2023〕13号文的规定,于该文件生效之日即2023年8月11日起停止实施原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和基层就业补贴。停止实施之日前已符合粤人社规〔2021〕12号文规定条件的人员,仍可根据粤人社规〔2021〕 12号文的规定,在申请时限内提出基层岗位补贴或基层就业补贴珠三角地区申请。对这一规定说明如下:一是根据粤府办〔2023〕13文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和基层就业补贴整合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惠州市属于珠三角地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不覆盖惠州市区域范围。二是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工作指导,劳动合同须在8月11日之前满6个月,社保须在8月底前有6个月以上参保记录,两者同时满足后可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根据您说明的情况已不符合基层就业补贴条件。如有疑问,可致电0752-3278724咨询。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3-11-22 09:4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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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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