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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伦艺玺花园一期未按合同约定交房 投诉单号 30231119181706033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1-19 18:17:06.0 答复时间 2023-12-06 17:43:5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海伦艺玺花园一期未按合同约定交房 诉求内容:新华大道222号海伦艺玺花园一期按合同约定将于2023年11月25日交房。近日开发商寄来“顺延交付告知函”的文件,明确表示不能按期交房。我们业主对此极为不满,原因如下: 1、11月25日即为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但是现场仍为毛坯状态; 2、告知函中说交房日期要改为2024年06月30日前后,此说法极为模糊,到底是之前还是之后; 3、告知函对于延期交房给业主的损失如何补偿未有任何说法; 4、项目现场施工人数不超过十人,如此表演式施工,到2024年06月30日也不能交房。 住房为民生之根本,关系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请住建局为民做主,监督开放商的资金流向,敦促其倒排施工进度计划,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2023-11-19 18:17:06.0
诉求附件 02.jpg 04.jpg 03.jpg 07.jpg 01.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3111918170603301】的事项我局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组织开发企业和施工单位汇报项目现场建设进度情况及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措施,并要求将倒排工期计划公示在项目现场和售楼部,根据倒排工期计划为期限向业主承诺保交楼时间。我局向业主汇报问题楼盘监管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监督频次,每天跟踪项目建设进度,每周不少于2次到现场核查建设情况。二是加强监管资金使用,由潼侨镇政府、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区社会事务局、区房管中心等部门共同监督项目资金使用,并直接拨付至工人或材料供应商。三是继续推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以房抵工程款的协商事宜,促进双方尽快签订协议,保障项目顺利完成建设。下来,我局将持续关注此事。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局市场组服务热线:2609072。惠州仲恺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3-12-06 17:43:5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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