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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外省职称是否可作为广东省评高一级使用? 投诉单号 30231120192243715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1-20 19:22:43.0 答复时间 2023-11-23 15:25:1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外省职称是否可作为广东省评高一级使用? 诉求内容:1.本人于2019年通过评审获得江西省中级工程师证书,此证书是否可作为广东省评高级工程师时使用? 2.本人于2019年通过参加湖南中级工程师考试,取得中级工程师证书,此证书是否可作为广东省评高级工程师时使用? 3.根据《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根据此规定。我在广东省评高级工程师时,此前已取得的两本中级工程师证书,是重新评审,还是确认就可以????? 4.工程造价专业是否只能通过认定方式取得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是否有工程造价专业???? 感谢
2023-11-20 19:22:4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关于外省职称是否可作为广东省评高一级使用】事项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所取得的两本中级工程师证书通过确认以后,如果证书真实有效都可以作为广东省评高级工程师职称时使用。工程造价专业已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再进行评审或认定。 如有疑问,请于上班时间拨打电话:2890702咨询了解。 谢谢! 承办单位: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1-23 15:25:1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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