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阳富基地产合同诈骗 | 投诉单号 | 30231120205708777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1-20 20:57:09.0 | 答复时间 | 2023-12-11 11:06:4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阳富基地产合同诈骗
诉求内容:富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制造合同诈骗案件并骗取众业数额特别巨大,经查产权5人92本房产证,均证明富基2016年11月28日和众业《商铺租赁合同》富基虚构产权人身份对众业合同诈骗7246520元装修款和493491元租金和押金事实。富基无法履行合同,富基在2018年1月3日委托合家物业停水断电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和三方《协议书》,同时捏造众业拖欠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租金为借口,要求众业重复交租制造矛盾,富基并同时控制,大门,水电总闸和 合家物业管理服务,赶跑众业。富基诈骗众业装修款7246520和租金+押金493491得手后,富基收回租赁物,富基虚构产权人身份,违反《商铺租赁合同》第一条合同订立目的,和合同第四条第6点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场地享有所有权。富基虚构产权人身份导致富基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电梯被楼上业主要求富基拆除,富基无法签订场地交付确认书,免租期无法开始。同时富基无法按时按合同第2条第5点各楼层水电到楼层,约定时间交付标准交付。 租赁物房屋漏水富基无法尽出租人义务进行维修。更何况众业还有支付给富基未使用的2018年2月租金10万元,2018年3月免租。还有楼梯款抵扣55,000元和2017年11月支付42,135元支付的2018年4月份租金。 众业保证金200,904元,更加证明众业在富基费用结余,应该双倍返还众业保证金200904*2=401808元,未使用的租金197135元,装修款7246520元和违约金剩余租期30%=3547454.4元。请求追究被控告人富基的刑事责任,并赔偿被害人损失。
2023-11-20 20:5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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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阳富基地产合同诈骗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由于数额巨大,数额巨大的合同诈骗由专业警种大队(经侦大队)进行调查,建议您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经侦大队进行反映和咨询。2023年12月8日已短信告知您处理情况。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公安分局土湖派出所(联系电话:0752-3370234)。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公安分局
2023-12-11 11:0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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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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