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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湖花园零号小区隆生物业工作人员擅自中断业主家中用电 投诉单号 30231121112034402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1-21 11:20:35.0 答复时间 2023-12-06 17:00:3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东湖花园零号小区隆生物业工作人员擅自中断业主家中用电 诉求内容: 东湖花园零号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擅自中断我家用电数天,本人就此事多次提出质疑,物业顾左右而言他,并意图转移矛盾,也不正面回应问题,物业负责人得知情况后也仅表示会多作人员培训草草了事。 本人家中正在翻新装修施工,系办理手续合法施工。 得知被断电先致电物业查证是否有此事,物业人员声称因接到投诉故断定我家违规施工所以断电,此行为是在毫无根据也无现场查证更无书面告知整改的情况下做出。在我多番质疑物业是否有权擅自断电后,物业亦不作正面回应。后约下午现场面谈,下午物业人员先是迟到约半小时,更是一来便推诿扯皮,开口先是不承认对我家断电,辩称是我家电线短路或跳闸或别的原因,在我多番强调指出上午物业自个儿承认断电行为后,一工作人员说“没有断电,只是不给你家送电而已”(记重点!涨知识啊亲们!多么清新脱俗甚嚣尘上的说法!) 至此我家仍未恢复用电。在我一再提及指出该行为合法性时,物业仍持扯皮踢皮球态度,一会说是我家施工问题一会说是有投诉一会说断电是巡逻保安的为安抚投诉业主的即时行为,并不断强调是因业主投诉才断电。各项行为举止更像是在推卸责任,放大、激化业主间矛盾,转移重点模糊其自身违法行为。现场一物业人员更是脱口而出“下午接到电话才断的电”。 本人不断强调,我到这来是对物业擅自断电行为感到极度不满!不要总拉别的业主下水含糊其辞,物业负责人仍旧不正面回应断电行为,直至最后物业仍不觉有错,还在把事情推到业主身上,只想草草了事。在我强调断电是违法行为时,物业负责人只不断重复没必要没必要。对本人造成的不便和损失是半点不提。最后在我要求后一脸随意的说“我替他(开始的物业接洽人员)向你道个歉里,这事就算了吧”后匆匆离去。这样的态度让人胆寒。因为一个投诉一通电话不经查实就对我家立即断电,现场却拒不承认,事后也没个像样的解释和道歉。 至此本人对东湖花园零号小区隆生物业作出投诉。
2023-11-21 11:20:35.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东湖花园零号小区隆生物业工作人员擅自中断业主家中用电】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2月1日我局联系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充分交换了意见。该物业负责人称,2023年11月1日16时30分左右,东湖零区01栋1*7*房业主打电话到管理处投诉对门(01栋1*7*房)违规安装空调,没有将空调主机安装到指定位置,将空调主机安装到外墙位置,正对着邻家阳台,要求管理处立即给予制止、纠正。物业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制止,并要求工人停止安装,当时安装工人不配合,物业工作人员给予停电处理,并要求现场安装工人离开现场。随后,管理处工作人员联系装修负责人,将现场空调安装工人违规安装空调相关事宜告知,装修负责人答应会告知业主出面与(1*7*房业主)协调处理,直至11月19日1*7*房业主及装修负责人未与管理处联系或到现场处理。物业随后告知因该房违规安装空调,对门业主强烈不满要求整改,物业工作人员对空调安装师傅制止未果,才采取停电处理,具体情况看后续空调使用情况。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一步加强相关业主的沟通交流,积极听取业主的合理意见,努力做好相关物业服务。(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业主,未接听。)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06 17:00:3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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