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小区物业违规入驻 | 投诉单号 | 30231123174107119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1-23 17:41:08.0 | 答复时间 | 2023-12-15 11:29:2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小区物业违规入驻
诉求内容:万燊花苑小区开发商在售房后,未经过业主过半数量同意私自更换前期物业,且在更换前未按流程进行业主意见征求,并且未执行”更换物业应当招标选取“的条例规定,现本小区物业属于违规入驻,并且与业主发生大量物业管理矛盾,请求查明处理。
2023-11-23 17:41:08.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31123174107119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小区物业入驻问题,经了解,2021年已有相关业主对更换物业公司事项提出诉讼,2021年6月25日,由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以下判决,判决结果为万燊花苑的物业管理服务由惠州万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接。如您仍对此存在疑议,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要求更换物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的业主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但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款四项中规定的“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由所有万粲花苑业主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形成决定后付诸实施。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3-12-15 11:29:25.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