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公积金提取 | 投诉单号 | 30231204173417380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2-04 17:34:18.0 | 答复时间 | 2023-12-07 10:32:2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公积金提取
诉求内容:我想咨询,我之前因为公积金太少买房时没去提取公积金,后来跟朋友亲人借了钱提前把房贷结清了,现在因为大环境影响导致还款困难,想装修房子可以提取出来装修房子吗
2023-12-04 17:3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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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公积金提取】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在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已电话回访,公积金为住房专项基金,符合公积金提取政策方可提取。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基本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赁市场租房;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
九、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十、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在自住既有住宅中安装电梯的。
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子,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12-07 10:3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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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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