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婚后提取住房公积金 | 投诉单号 | 30231206175445893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2-06 17:54:46.0 | 答复时间 | 2023-12-12 11:04:4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婚后提取住房公积金
诉求内容:本人的配偶于2020年购买首套自住用房(纯商贷)并办理了逐月划扣,我们23年结婚后是否可以将我本人的公积金余额全额提取出来?之前打过电话说可以,准备好年度还款计划表、三个月还款流水、贷款合同、借款借据、结婚证等后柜台办理说不可以,只能办理逐月划扣(我们夫妻二人的公积金足够还贷),请问到底可不可以呢?
2023-12-06 17:5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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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婚后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已电话回访来信人。来信人的个人信息已添加配偶的提取档案内,并办理了逐月划扣,账上还有余额,已告知其可预提账上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部分还款并告知相关流程,来信人表示知悉无异议。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12-12 11:0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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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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