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删除收藏
标题 安全管理问题咨询 投诉单号 30231210104903166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2-10 10:49:03.0 答复时间 2023-12-12 16:24:3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安全管理问题咨询 诉求内容:请问,多层钢结构框架(高度2米以上)安装及焊接人员是否必须需要高空作业特种人员上岗证才能上岗,如无高空作业人员是否算重大安全隐患
2023-12-10 10:49:0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安全管理问题咨询】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0 号)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高处作业是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谢谢您的来信! 惠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12-12 16:24:31.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