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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特种作业不安排职业病定期体检 投诉单号 30231211154230398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2-11 15:42:31.0 答复时间 2023-12-20 09:54:4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卫生健康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特种作业不安排职业病定期体检 诉求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12-11 15:42:3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你反映【特种作业不安排职业病定期体检】的事项,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转由我局处理,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23年12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针对投诉的情况到惠州市米田达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现场见有该公司《营业执照》,名称:惠州市米田达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未见有该公司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对于该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违法行为,我局拟予以立案处理,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合你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12月19日,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如你有疑问,请致电惠阳区卫生监督所:0752-3816328。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3-12-20 09:54:4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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