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龙门县麻榨镇横汉岛、大派洲地块的三区三线划定和规划用途? | 投诉单号 | 30231213103417885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2-13 10:34:18.0 | 答复时间 | 2023-12-22 17:02:3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龙门县麻榨镇横汉岛、大派洲地块的三区三线划定和规划用途?
诉求内容: 已经两次咨询:龙门县麻榨镇横汉岛、大派洲地块在《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三区三线划定和规划用途,而不是咨询地块在《龙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情况,复函答非所问,避而不答。请告知:
1、大派洲、横汉岛地块部分暂划定为留白用地,具体位置是否4栋建筑物的占地位置,具体面积多少?(见附件1)
2、大派洲、横汉岛地块在2012年的土地规划、土地管制分区分别一般农用地、限制建设区;2017年6月土地规划为建设用地;在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却规划为林地、园地、留白用地,且明确不在三区三线划定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请告知具体原因?(见附件2)
3、请提供大派洲、横汉岛地块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和图例。
再次明确是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不是咨询龙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情况。
2023-12-13 10:3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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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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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县级规划用途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表达。根据《龙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您咨询的龙门县麻榨镇横汉岛、大派洲岛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横汉岛规划用途为林地和留白用地,大派洲岛规划用途为林地、园地和留白用地(见附图),详情请咨询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地址:龙门县龙新公路西埔路段,联系电话:0752-7889962。 承办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龙门县麻榨镇横汉岛、大派洲地块的三区三线划定和规划用途】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横汉岛、大派洲地块部分规划为留白用地,包含但不限于4栋建筑物所在位置,横汉岛、大派洲地块留白用地面积分别为1.6149公顷和3.8808公顷。二、横汉岛、大派洲地块位于河湖管理范围内,因此不适宜划入城镇开发边界;规划用途尽量维持现状,现状为园地和林地部分规划用途也是园地和林地,现状为村庄建设用地部分,因暂未明确规划用途,故规划为留白用地。承办单位:惠州市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2023-12-22 17:0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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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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