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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校友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哪个政府部门? 投诉单号 30231213165932341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2-13 16:59:32.0 答复时间 2023-12-23 11:06:1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校友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哪个政府部门? 诉求内容:请问申请成立惠州市某大学校友会社会组织需要哪些资料? 如果该大学是部属高校,本部不在广东,那么文件资料中提及的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具体是由哪一部门盖章?
2023-12-13 16:59:3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您所咨询的“校友会业务主管单位”相关问题已转由我局处理,现答复如下: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校友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一般为教育行政部门。 成立校友会所需材料可在惠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市社会组织信息服务专栏→办事指南→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指南下载,也可到广东政务服务网惠州市民政局网上服务窗口→点击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下载。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现场或致电咨询我局业务科室,办公电话:0752-2808944,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鳄湖路9号4楼社会组织管理科。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 惠州市民政局
2023-12-23 11:06:1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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