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劳动关系备案证明 | 投诉单号 | 30231214110936562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2-14 11:09:37.0 | 答复时间 | 2023-12-19 09:31:5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劳动关系备案证明
诉求内容:大亚湾西区的劳动关系备案证明如何开具
2023-12-14 11:09: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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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劳动关系备案证明的事项,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转由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处理,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无需到我局进行登记备案。12月18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如您仍有其他疑问的,可前来或致电大亚湾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人力资源和培训组咨询或反馈。联系电话:0752-5568523,地址:大亚湾区大亚湾大道41号。
承办单位: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3-12-19 09:3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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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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