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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违法举报信 投诉单号 30231215063756496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2-15 06:37:56.0 答复时间 2023-12-26 11:38:2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违法举报信 诉求内容:惠州市惠城区信访局: 违法举报人是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冰塘村村民,黄*东,身份证号码:441302****6619。 现依法向贵局举报以下违法事宜,请贵局依法查处: 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冰塘村民委员会大楼左侧的蘑菇种植项目所建筑的种植大棚存在违法违规。该土地为河南岸冰塘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违法举报人向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惠州市惠城区城乡建设局办申请了该项目信息公开,根据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文件显示并未有文件批准该项目的实施,而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文件中将该项目仅作为临时项目,依照法律不得修建为永久性建筑物,而该项目建筑却使用钢筋混泥土打地桩、钢架结构、混泥土砖石墙面、混泥土顶层的二层永久性建筑,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如果有部门领导需要,我本人愿意随时到城管执法局配合工作。
2023-12-15 06:37:56.0
诉求附件 021a49ecc27efe15f0cec88f325b7bb.jpg bfccdefd510bd915241ecdf61cf7f64.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 违法举报信】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投诉地址位于河南岸街道冰塘村委会旁设施农业用地,在建项目是冰塘村委会蘑菇种植项目。经咨询区自然资源局,现行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文件中,对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建设的建设标准、规划报建等暂无相关规定。(河南岸执法队联系电话:2535992)2023年12月21日,农业农村办公室联合行政综合执法队,到冰塘村委旁设施农用地察看建设情况,要求申报人需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加强和改正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实施农业设施建设,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它非农建设并违规对外出租或销售,禁止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禁止擅自将设施用于其它经营并发放《关于规范使用设施农用地的告知书》。(河南岸农业农村办公室联系电话:2526928)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
2023-12-26 11:38:2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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