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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要求维拉庄园物业公司/开发商立即修复隔墙、 投诉单号 30231218120428276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2-18 12:04:29.0 答复时间 2024-01-09 09:08:0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要求维拉庄园物业公司/开发商立即修复隔墙、 诉求内容:强烈要求立即修复隔墙、按原规划设置车辆通道 声明书/投诉书 维拉庄园业主联名信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 惠东县鸿大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维拉庄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2023年11月15日,惠东县鸿大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维拉庄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擅自拆除小区最北侧围墙内,联排别墅区与高层之间
2023-12-18 12:04:2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要求维拉庄园物业公司/开发商立即修复隔墙】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1.原县住建局于2013年5月及2016年9月批准了中航维拉庄园三期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方案中高层住宅区与联排低层住宅之间均未规划有隔墙。2.经核对我局于2021年3月审查通过的维拉庄园五期A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方案中设置了两个地下车库出入口,分别位于项目用地的东北侧和东南侧,与规划道路相连。特此告知。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我局2024年1月8日通过电话方式回访过市民,市民表示知悉。承办单位: 惠州市惠东县自然资源局 二、经核实,您反映的小区物业公司为惠州市鸿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物业公司)。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据查,为有效解决小区车辆通行的问题,物业公司经与开发企业沟通,启动碧山河边(水云境高层后面)通往联排别墅的规划道路,破除了划分联排别墅建成区和高层施工区的临时围墙。1月8日,我局工作人员已短信告知您相关情况。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1-09 09:08:0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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