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删除收藏
标题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 投诉单号 30231220105530479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2-20 10:55:30.0 答复时间 2023-12-22 15:58:3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 诉求内容:请问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报销医疗费用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无工作单位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是否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职工医保后由事务局报销参保费用?各县区在参保和报销医疗费用规定的落实上有无差异?
2023-12-20 10:55:30.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3号),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报销医疗费用方面可参照该文。根据该文的第六条规定“所在单位无力参保和无工作单位的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由统筹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其单位缴费部分,经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由残疾退役军人户籍所在地财政安排资金”。各县区在参保和报销医疗费用规定的落实不存在差异,采用全市统一标准。承办单位: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12-22 15:58:39.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