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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万燊花苑小区违规更换前期物业,强行收取物业费 投诉单号 30231221194020234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2-21 19:40:21.0 答复时间 2024-02-04 15:28:3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万燊花苑小区违规更换前期物业,强行收取物业费 诉求内容:尊敬的住建局领导好: 本次投诉有三: 一、投诉本小区(万燊花苑)开发商违规更换前期物业; 本小区前期物业于2020年10月31日单方面退出小区管理,开发商在未经业主意见和同意的情况下,于2020年11月1日聘请“惠州万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燊物业”)为本小区二次前期物业。 更换至今,有众多业主向惠环物管部投诉”万燊物业“未经业主意见和同意强行入驻,物管部皆以”万燊物业“已通过备案为理由不了了之; 于2023年11月24日,本小区业委会筹备组业主代表向惠环物管部申请现场查看”万燊物业“的备案资料,发现其备案资料中违规如下: 1、未见开发商在更换前期物业时的招投标资料,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对于前期物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服务; 2、备案资料提交的“业主确认单清单”中,同意其成为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的票数为341票;本小区有效票数权为694票,可见同意其入驻的票数未过半,且发现其清单中存在“一户多次记数投票权、同一户主购置的多套物业多次记数投票权”等问题,并发现业主签字的确认单中,存在“一户多次填写确认单、由租客代签确认单而未见授权书、由非业主代签确认单而未见授权书”等问题; 二、投诉“万燊物业”利用虚假资料蒙蔽政府管理部门虚假备案: 根据对”万燊物业“的备案资料现场查阅,其备案资料无竞选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招投标资料,且在业主投票上弄虚作假;此情况于2023年11月24日汇报给惠环物管部后,至今未得到惠环物管部的合理解释;且再次与惠环物管部沟通备案资料不合规定时,其要求我们通过线上申请的方式,再次申请查看备案资料后方可继续沟通;然,我们按要求线上申请再次查阅资料后,至今未接收到相关资料;究竟是“万燊物业”蒙蔽欺上,还是备案部门违规包庇,请管理部门明察! 三、投诉“万燊物业”在违规入驻的情况下不作为,强行收取物业费,且违规收取滞纳金: “万燊物业”基于以上违规入驻的情况下,无视业主向其提出“沟通管理标准和收费标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诉求,不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强制要求业主向其缴纳物业费后方可进行装修,并向各业主收取物业费滞纳金。 对于以上投诉,请管理部门明察!
2023-12-21 19:40:2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30231221194020234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反映小区物业公司更换及虚假物业备案的问题,经核实,2021年6月25日,由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以下判决,判决结果为万燊花苑的物业管理服务由惠州万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接。惠州万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在我中心完成物业备案办理。如您仍对此存在疑议,可向法院提出再审。2.关于物业费及滞纳金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如果业主未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但实际享受了物业服务,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缴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并按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收取违约金。3.关于反映未交物业费无法装修的问题,2024年1月2日我中心到现场约谈无法装修的业主及物业公司,经调处,业主已与物业公司达成一致意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4-02-04 15:28:3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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