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要求处分这个不作为的“变色龙”警察 | 投诉单号 | 30231222000646690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2-22 00:06:46.0 | 答复时间 | 2023-12-28 11:06:0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要求处分这个不作为的“变色龙”警察
诉求内容:我于12月1日17点左在石化大道中的新宏兴建材店购买红砖,在装车(手拉车)期间,建材店一男子驾驶大卡车停在我身边,没有拉高空作业警示带,也没有打招呼,就直接往大卡车外抛洒帆布和建筑垃圾,这辆车是专门往工地拉水泥沙子,红砖等建材,返回时稍带工地的建筑垃圾倒掉,因为旁边就是一个公交站台垃圾桶堆放点,该男子图省事,就从大卡车车厢内往外高空抛出去运输建材时盖建材用的帆布,帆布里又装有建筑垃圾,有一根大约有长约30公分,重约1KG的消防水管在向车厢外抛洒的过程中击中我的左肩膀,疼痛难忍,受到不小的惊吓,一旦击中脑袋,后果不堪设想,当时正在往手拉车上装砖,为不影响手头的活,我在将砖拉回家中后,于19点左报警该男子以高空抛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要求处罚该男子,出警的变色龙警察要求我百度高空抛物规定,称仅适用于建筑物,且该处为私人院子,并非公共场所,我相信了他的解释,只好自认倒霉,回家后打开电脑查阅,刑法上的规定是建筑物或从高处抛物都算,这家建材店有营业执照,营业场所就是公共场所,任何人都可以随时来建材店买建材,我又打电话给变色龙警察理论,要求对这名男子治安处罚500元或治安拘留5天,他又称要饭店才算是公共场所,治安法中没有高空抛物规定,2米以上不算高处,因此不属于其公安机关职责范围,是民事纠纷,他还将最高法2019年对高空坠物的规定和高空抛物的规定混为一谈,变出好多法律概念忽悠我等等,总之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不作为混日子的警察,我觉得自身在公共场所装砖没有任何过错,和建材店也没有任何纠纷,莫名其妙挨了一记铁管击打受到了不小的惊吓,还被他欺骗受气,我不能吃哑巴亏,我的不公都是这个变色龙警察不作为渎职行 为造成的,我要求上级机关介入查处以高空抛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和处分这名变色龙警察。
2023-12-22 00:06: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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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要求处分这个不作为的“变色龙”警察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3年12月17时许,接到电话报警后民警立刻出警到现场了解情况并询问您是否有伤需要前往医院检查,您称没有明显外伤不需要检查,我局中心区派出所民警又告知您如需医药费等赔偿可以提出来,我局中心区派出所民警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前往法院起诉。您要求我局中心区派出所按照高空抛物处罚对方,由于倾泻是发生在小型货车上,地点是对方自己存储材料的院子里,且是非主观故意的,该车装货位置距离地面远不足两米,且不属于建筑物,且您无明显伤势,根据《刑法》及最高法2019年对高空抛物的解释,该情形明显不构成高空抛物罪,又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无对高空抛物有处罚规定,因此该事件属民事纠纷。
我局中心区派出所民警现场已教育对方装卸东西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不得影响他人。
承办单位: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12-28 11:0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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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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