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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州住宅物业收费标准2024年何时下调 投诉单号 30240110173400863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1-10 17:34:01.0 答复时间 2024-01-26 17:53:5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住宅物业收费标准2024年何时下调 诉求内容:广州市住宅物业收费标准2024年1月1日已经正式实施,从高到低按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对应收费2.8元每平方。2.32元每平方,1.85元每平方,1.38元每平方,0.9元每平方,请问惠州市做为二线城市什么时候下调物业收费标准,降低老百姓的负担,促进百姓消费,海伦璟园三栋房子的小区收费2.9元每平方太高了,人民政府为人民做主,而不是为物业公司做主。
2024-01-10 17:34:0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反映惠州住宅物业收费标准2024年何时下调问题的事项,现回复如下: 一、1、根据《中央定价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1号令)和《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2023〕5号)规定,物业服务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目录内容。 2、根据市发改局、市房产局《印发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房产管理局关于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试点的工作方案 的通知》(惠市发改价[2015]135号)文件精神,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3、根据《价格法》第6条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4、2024年1月15日,我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您详情。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在此,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二、关于惠州住宅物业收费标准2024年何时下调问题。经了解,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指导价,具体范围和收费标准由市价格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目前暂时未收到有关物业费下调通知。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2024年1月26日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您处理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4-01-26 17:53:5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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