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大亚湾区龙海二路33号聚泰华庭楼盘问题反映投诉 | 投诉单号 | 30240111094555348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1-11 09:45:55.0 | 答复时间 | 2024-01-15 11:11:0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大亚湾区龙海二路33号聚泰华庭楼盘问题反映投诉
诉求内容: 我是惠州聚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位于大亚湾区龙海二路33号聚泰华庭楼盘,国土证号:惠湾国用(2010)第 132****0200号 的一位购房业主,现主要反映三个方面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按照开发商与我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房子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收房,本人在2023年12月30日收到开放商邮寄的入伙通知书,于2023年12月31日到达房屋现场后,发现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没有公示三书一证一表的原件,即1.《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2.《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3.《竣工验收备案表》。后经同小区邻居与住建局电话核实,开发商并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在证件不齐全的情况下,违规通知业主收房,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应由开发商承担,包含且不限于物业费、未按期交房产生的违约金等。
二、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是采用网签+公证的方式,购房业主无法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具体内容及精装或毛坯交房,侵犯了我方的知情权;购房时开发商承诺买房送装修+精装交房,并签署了《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但该装修合同原件至今未提供给业主一份,开发商应及时将原件提供给业主。房屋现在仍是毛坯,开放商应尽快对接装修公司安排装修,并在3-6个月内尽早完成装修,尽最大努力的弥补延期交房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三、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购房告知书中》明确说明小区有西北侧和东侧两个出入口,但现西北侧出入口用水马封住无法正常出入,开发商须按照规定安装出入大门,并设立岗位亭,安排保安值岗。
现业主无法联系上开发商的负责人,恳请贵单位帮忙联系开发商负责人,并对开发商提出对应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期限;十分感谢!
2024-01-11 09:4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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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聚泰华庭延期交楼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聚泰华庭项目尚未竣备,不具备交楼条件,我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加快竣工验收,并对延期交付作出合理的解释。感谢市民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2024年1月12日,我局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相关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4-01-15 11: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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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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