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不订学校的牛奶,不允许带牛奶去学校? | 投诉单号 | 30240111142257291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1-11 14:22:57.0 | 答复时间 | 2024-01-17 15:39:0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不订学校的牛奶,不允许带牛奶去学校?
诉求内容:学生已经订购学校餐食,但家里人给小孩买了小蛋糕和牛奶作为早餐,便让小孩带进学校进食。但是遭到上排小学老师*年级(*)班班主任批评与教育,告知不是学校的牛奶不能带进学校喝,吃早餐也需要到教室后面去吃。请问这是教育局出的哪个规定?其次,作为一年级学生家长,学生出现矛盾学校直接让对方家长进入学校与我家小孩单独进行沟通,学校老师没有及时处理学生问题,把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给予一方家长。导致我家小孩身心受到伤害。作为家长希望能随时及时的与老师进行沟通交流,但是从未得到老师的信息回复。这样的师资教育令人担忧!
2024-01-11 14:2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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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不订学校的牛奶,不允许带牛奶去学校?】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班主任老师有告知不是学校的牛奶不能带进学校喝,学校多次强调强烈要求学生不带零食进校园和购买三无产品(食品),班主任目的是怕学生在外面购买的是三无产品,吃坏肚子找学校麻烦,吃早餐也需要到教室后面去吃的事,班主任是一个警告教育,此事班主任已跟家长沟通并取得家长理解。 2.11月30日早上该生与同桌小女孩因为书本摆放过界发生小矛盾并没有肢体冲突,学生双方也没告知老师,小女孩的奶奶当天下三点钟到校问明原因,因为小女孩回家告知家长说有人打她,当时奶奶要求要见当事人当面问清楚,因事发突然,班主任没多想就把当事人双方都叫到学校保安室进行调查问话,问话现场有当事人双方、小女孩奶奶、班主任老师,经了解没有发生打人之说,小女孩奶奶也没有深究此事,事后班主任也通过电话向双方家长作了解释,当事人双方家长都表示小事一桩,误会解除。 3.学校领导已对班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进一步的工作指导,并跟当事人家长取得联系,上述之事误会已解决。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
2024-01-17 15:3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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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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