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博罗碧桂园滨江府车位违规销售 | 投诉单号 | 30240119183453515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1-19 18:34:54.0 | 答复时间 | 2024-01-30 16:21:0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博罗碧桂园滨江府车位违规销售
诉求内容: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博罗碧桂园滨江府车位违规销售 诉求内容:1、强迫销售行为: 开发商售卖房屋时捆绑搭售车位,一定要买车位才能享受优惠。 2、诱导欺骗行为: 开发商售卖房屋时利用折扣弄虚作假,诱导性欺骗售卖房屋,当时称只有买车位才能享受优惠。 3、违规销售行为: 利用租赁方式变相引导客户买卖车位,在与客户的租赁协议里载入“出让方式”并载入计价依据 4、霸款合同行为: (1)强行要求未交付先付款,在未达到使用期间强行要求客户在此期间内付清全款,并要求未付清全款时按照高额罚金处罚乙方 (2)强行转嫁风险给客户,协议记载在车位使用交付期内,未如期交付除个别行为外,甲方无需承担责任 (3)协议记载甲方强行安排物业公司管理车位,并强行记载要求客户与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4、违纪行为: 出租/出售行为未有相关文件公开公示,也未有相关部门监管文件出示,出租出售价格未有相关部门(物价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出示及公示告知。5、现场销售告知购买车位有产权证,之后得知车位不能办理产权所得。投诉者诉求: 1、2020年11月17日购买博罗县碧桂园滨江府退回我所有交付的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西街268号碧桂园滨江府北地块地下室一期00*4、00*5车位费用共25800元首期款。 2、签约租赁车位合同后得知当时楼盘未有相关未经审批地下车库工程验收合格证、地下车库面积测绘报告、地下车库工程备案证,车位使用权证书、车位销售合同、车位销售登记表、车位销售许可证在2020年11月17日年未有备案公示,只是以租约形式20年违规销售,后本人了解存在风险极大放弃购买部门介入整顿该违规违纪行为退回所交款项。
2024-01-19 18:3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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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博罗碧桂园滨江府车位违规销售】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核实无您反映的情况。您付款3成车位款后,剩余7成车位款一直处于拖欠状态,企业已诉至法院。请您耐心等待法院判决。 承办单位: 惠州市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1-30 16:2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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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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