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请求放行扣押车辆 | 投诉单号 | 30240123210327595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1-23 21:03:28.0 | 答复时间 | 2024-01-30 14:47:0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请求放行扣押车辆
诉求内容:湘M5***6号车,驾驶司机驾驶车辆损坏财物,涉嫌恶意逃逸。未造成人身损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有视频录音为证。 交警扣押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二款,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第一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扣留事故车。已无必要。更不能以扣车名义胁迫我们雇佣者,民事赔偿。经济如此困难,此车辆存在巨额车贷。愿领导能给予处理。
2024-01-23 21:0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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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请求放行扣押车辆】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23年12月28日,湘M5***6重型半挂牵引鲁G**S1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员行驶至济广高速公路G35线沙河服务区时刮碰到沙河服务区充电站遮雨棚,造成充电站遮雨棚、鲁G**S1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集装箱体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驾驶人驾车逃离现场。案发后,经警方多方努力,肇事司机及肇事车辆于2024年1月12日到案,1月20日辖区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1月23日送达报案人(受害人),1月24日送达肇事司机,肇事司机对事故认定无异议。1月25日博罗县人民法院向交警支队发来民事裁定书,对涉案车辆湘M56**6重型半挂牵引车请求办案部门协助查封。目前该车辆已进入法院财产保全查封阶段,对该车的处理由博罗县人民法院决定。2024年1月26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做了相关解释,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的监督和建言!特此回复。
承办单位: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01-30 14:47: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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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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