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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阳文瀚花园房屋质量及管理费问题 投诉单号 30240126093654561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1-26 09:36:55.0 答复时间 2024-02-20 09:58:3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阳文瀚花园房屋质量及管理费问题 诉求内容: 2023年11月27日在惠阳金利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文瀚花园4栋****现房,于当日签定合同。商品交付通知书12月15日才收到,其通知书上要求管理费自2023年12月15日就要开始计收。交付通知书寄出时间不合理,管理费计收时间不合理。我于2023年12月17日前去验房,发现诸多质量问题,并出具了验房报告给惠阳金利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维修工程师让其维修整改,时至2024年1月24日还没完成维修整改。在房屋有质量问题未维修整改完,未收房的情况下,2024年1月24日物业发来了管理费账单要求支付。维修未完成未交房收管理费不合理,我不承认不认可未完成维修交房前计收的物业费,如一定计收未完成维修交房前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惠阳金利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诉求: 1:尽快完成维修整改,并给出具体完工日期 2:不计收未维修整改未交房前的物业费或未维修整改未交房前物业费由开发商惠阳金利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2024-01-26 09:36:55.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你好,关于你反映【惠阳文瀚花园房屋质量及管理费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的质量问题属建设单位的保修责任,我局已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履行保修责任。据反馈建设单位跟您取得沟通并承诺于后续将安排人员维修。2024年2月5日,建设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相关情况。感谢你对惠阳区住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如有疑问可致电我局质量事务中心:0752-3819336。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我区自2015年10月1日起试点放开、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放开对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由物业公司与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的约定进行管理。因此,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的行为(包括提供服务和收取费用的办法)受合同、协议约定的约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计收及具体收费标准是按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标准执行。如出现纠纷属合同纠纷,你可按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办法直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诉。同时,因房屋质量问题不属我局鉴定范畴,如你认为住宅存在质量问题,不应缴纳维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建议你通过第三方机构检测后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协商解决相关事宜。若协商不成,你可依法“举证”后向法院申请民事赔偿。若你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办公电话0752-3391993咨询。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0 09:58:3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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