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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阳雅居乐花园以高于备案价的价格销售 投诉单号 30240129175557128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1-29 17:55:57.0 答复时间 2024-02-27 09:33:1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阳雅居乐花园以高于备案价的价格销售 诉求内容:住建局领导,您好: 我在惠阳雅居乐花园看房时,房地产的销售人员欺骗销售,以高于备案价很多的价格哄骗的方式,2020年11月收取1万元订金,2020年11月带领去银行办理了贷款,开发商工作人员私下收取了5000元的好处费用。11月签订的销售合同,并未如约定的备案价卖给我们(当时我们并不知道真实的备案价)。并且一直未放款。半年内,我及家人多次找开发商沟通退款的事情,均不理会,72万的贷款,押在银行半年多。 直至2021年5月闹上门,仍旧拒绝退款,才完成网签。整个购房过程,存在严重欺骗、及诱导贷款、强制绑定购买银行保险产品、及提前收取放款,延迟7个月才办理网签等诸多不合理的行为。 其未进行网签,却以已经网签等各种理由拒绝退回订金及房款,欺骗销售。 雅居乐花园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多处不合规、违法的地方,恳请政府部门介入调查,并依法对开发商进行规诫警告。
2024-01-29 17:55:57.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 惠阳雅居乐花园以高于备案价的价格销售】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 经查,涉诉房源网签合同房屋总价与备案价格一致,未存在高于备案价销售问题。2024年2月5日,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引导您通过政府部门网站查询房产信息。 关于违规销售问题,请向我局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2024年2月5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市民相关情况,市民表示知悉。 如有疑问,可致电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股(联系电话:0752-3826769)。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根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职责,通过采取监管措施和手段,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行为监管要求,对经营活动中的同类业务、同类主体统一标准、统一裁量,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和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如有银行问题,建议转银行行业主管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惠州分局)协调处理。 惠州市惠阳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阳雅居乐花园以高于备案价的价格销售】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分局已于2024年2月23日收到您反映事项,根据消费投诉处理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您反映“在银行贷款,存在提前收取放款,延迟7个月才办理网签等诸多不合理的行为”等事项属于您与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之间的民事争议,依法应当与其协商解决;我分局已按照《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3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已转送该机构办理,该机构工作人员也已在2024年2月26日联系您沟通解释。如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您亦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惠州市银行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电话:0752-2869585)。您如需反映银行机构涉嫌违反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事项,根据《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8号)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请以邮寄方式向我分局提交书面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联系方式(含地址、电话)、具体举报事项及相关佐证材料(如:录音及录音的文字整理稿、与相关人员的微信或短信记录等证据)。您应当对举报内容及所提供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证据材料上签名。受理审查时限自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计算。 承办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惠州监管分局
2024-02-27 09:33:1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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