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删除收藏
标题 惠州市“警家校”护畅工作办法的通知 投诉单号 30240220164342643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2-20 16:43:43.0 答复时间 2024-02-27 15:49:3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警家校”护畅工作办法的通知 诉求内容:惠州市教育局,本人通过依申请信息公开获取到了关于《“警家校”护畅工作办法》这份通知,这个办法的初衷是好的,但经过研究发现是该文件内容主要围绕上学最后100米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道路交通秩序这本属于交警部门的职责范围,却制定了一个《警家校》护畅办法,把学生家长拉进来维护交通秩序成立由家长为主的护畅队,由学校和家委会管理。我的问题是:上学路上最后100米,不止只有交通问题。2012年广西男子砍杀16名儿童、福建杀人案:42岁医生报复社会,在小学门口砍杀13名无辜孩子、广东省廉江市横山镇2023年(7月10日)就突然爆发了一起校园凶杀案。假如上学最后100米校园周边道路发生这样暴力事件让现场护畅的家长如何应对?最小应急单元的保安能否及时处置?护畅的学生家长受到侵害如何保障其权益?这个办法里面并未提到,只是在第十三条提到统一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生意外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而自愿参与的家长的合法权益呢?一旦发生暴力伤人,伤学生的情况,护畅队该如何做?先自保带着自己的孩子逃命,还是奋起对抗暴力伤人不法分子保护众学童?目前我市中小学的门口最多配置2名专职保安,这些保安是拿工资,受劳动法保障,其职责就是维护安全工作的。教育局拿什么保障哪些自愿和被自愿参与护畅的家长权益?另外参与护畅的家长们是否充分了解并知晓这个惠州市“警家校”护畅工作办法?
2024-02-20 16:43:43.0
诉求附件 关于印发惠州市“警家校”护畅工作办法的通知1_页面_2.jpg 关于印发惠州市“警家校”护畅工作办法的通知1_页面_1.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40220164342643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建言! 校园安全事关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幸福。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警家校”护畅工作建设,有效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拥堵,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惠州市公安局、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惠州市教育局联合印发《惠州市“警家校”护畅工作办法》,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推行“警家校”护安护畅机制,由值班校领导、值日教师、保安人员与家长志愿者,会同公安执勤人员在校门口疏导交通、维护秩序,有效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参与到校园周边交通管理工作中来,较好解决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和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问题。做法也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指出:“学校要与社区、家长合作,有条件的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志愿者队伍,在上下学时段维护学校及校门口秩序。”;《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鼓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安全工作,配合学校建立安全志愿者队伍,协助维护校园秩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教督办〔2019〕4号)要求“指导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积极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教师和家长志愿者等,配合执勤民警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扎实推进创建更高水平“平安校园”,完善学校综治工作站和校园最小应急单元建设,持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开展针对校园暴力事件、交通安全、火灾以及灾害事故等方面内容的防范处置或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家长安全守法意识和自防自护能力。下来我局也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会同公安等部门不断优化学校“警家校”护畅工作,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安全宣传培训,尽最大努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惠州市教育局
2024-02-27 15:49:39.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