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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失业技能补贴领取 投诉单号 30240301134501153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3-01 13:45:01.0 答复时间 2024-03-08 10:36:5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失业技能补贴领取 诉求内容:你好, 我2023年3月1日在江苏省取得消防技能职业中级证书,但因我2023年2月份在江苏单位离职已经来到大亚湾工作缴纳失业保险,所以申领地只能到广东省,于是我半年后将江苏社保转移至广东,转广东后我在粤省事申请失业技能补助金告知我需要在广东缴纳一年失业金,同时我电话质询了大亚湾社保07525568523,于是我等到社保正好交满一年时,取得证书时间刚好一年又告知我,补助申请还是不行。我又一次打电话沟通,说政策是不需要一年社保,我不知道怎么回事,线上又提交不了,线下又不能提交。老百姓办事真是太难了
2024-03-01 13:45:0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失业技能补贴问题事项已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参保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3号)要求:依法在我省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的证书且需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政策实施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我局工作人员于3月7日已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亚湾分局
2024-03-08 10:36:5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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