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惠东县蓝海湾海鲜饭店乱收费情况的举报 | 投诉单号 | 30240310144532085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3-10 14:45:33.0 | 答复时间 | 2024-03-21 18:07:2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惠东县蓝海湾海鲜饭店乱收费情况的举报
诉求内容:当天下午前往该饭店吃饭,两人点了一条清蒸鲈鱼约一斤,紫菜汤,炒花甲,炒青菜,总价565,那条鱼收了近400。该店没有明码标价,乱收费严重,且不给拍照,态度恶劣。当时饭店名为“虹海湾美食渔村”,现搬到马路对面,店名为“蓝海湾海鲜饭店”,本消费者要求该饭店退款,停止乱收费行为。
2024-03-10 14:4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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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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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 关于惠东县蓝海湾海鲜饭店乱收费情况的举报”已收悉,现将调处情况回复如下:经查,被投诉人:惠东县港口虹湾海美食渔村饭店,营业执照 :92441323MA53LABG11,已结业注销状态。鉴于您消费权益争议时间发生在 2020 年 8 月 21 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四项“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之规定,我局对此投诉依法不予受理。2024年3月13日14时47分,我局工作人员致电您告知不予受理决定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您知悉。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所
2024-03-21 18:0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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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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