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东县泰园壹号59栋1单元1-20楼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指标灯全部不亮,已经坏了很多天,物业还没修复 | 投诉单号 | 30240416103747203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4-16 10:37:48.0 | 答复时间 | 2024-05-09 11:04:2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东县泰园壹号59栋1单元1-20楼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指标灯全部不亮,已经坏了很多天,物业还没修复
诉求内容:59栋1单元1-20楼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指标灯全部不亮,已经坏了很多天,物业违法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
《消防法》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2024-04-16 10:37: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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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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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惠东县泰园壹号59栋1单元1-20楼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指标灯全部不亮,已经坏了很多天,物业还没修复】的事项已收悉。经我局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小区物业公司为惠东县居佳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物业公司)。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据向物业公司了解,小区区域管家对59栋1单元楼层应急灯及安全出口指示灯进行检查,设备皆在正常运作,并无损坏情况。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有效提高楼层照明的品质,确保照明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月8日,我局工作人员已短信告知您相关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5-09 11:0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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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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