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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仲恺高新区玖榕府小区龙光物业公司说小区电动车充电棚不在物业管理范围内 投诉单号 30240428081319658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4-28 08:13:19.0 答复时间 2024-05-20 10:46:3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仲恺高新区玖榕府小区龙光物业公司说小区电动车充电棚不在物业管理范围内 诉求内容:2024年4月19日晚上12点仲恺和畅六路西龙光玖榕府小区内保安亭旁边的电动车停车棚起火了,现场烧毁了十几二十辆电动车,造成1357户小区仅有2处自行车充电棚损毁一处,只剩下仅有的一处十几二十辆可充电位的电动车充电停车了!小区自从2022年9月份交付近2年了,对于日常频繁需要使用到电动车出行的居民们,一直对小区的电动车充电停车棚有极大的需求,三番几次跟小区物业反映需要加建充电停车棚!一直无果,近日小区物业公司更是厚颜无耻的说:小区雨棚的话。各位业主不要报太大希望。这个本身就不在物业管理范围内,这个是便民设施。便民设施的话就是可有可无,申请慢。现在小区1357户,那么每一户业主的话平均有两户电动车,也就是2000多辆电动车,不可能所有的电动车都能满足有雨棚的!这里我们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表态表示强烈的反对和极大的愤慨!小区内电动车的管理,属于物业管理的范畴,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有《民法典》第286条对业主遵守物业管理规约的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46、47、48条对物业服务安保责任、物业使用人责任以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责任的规定。此外,为加强电动车的安全使用和行业管理,公安部等国家部委先后下发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惠州市政协委员、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建勇认为:惠州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问题政府相关部门确实要管起来了,可按现有小区及新建小区两个方面来进行规范管理,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现有小区要进行停车场地改造,新建小区要规划先行、同步建设,设置专用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点”。 曾建勇表示,早在2017年12月,公安部就发布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对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并建议有条件的住宅小区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因此,在尽可能多的小区、尽可能更快地建设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停车棚,就成了我们的当务之急。”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及扶持资金,指导、督促及帮助各小区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尽快落实相应实施方案。这里请求我们相关部门能尽快敦促我们小区物业公司尽快妥善解决我们小区居民日常亟需的电动车充电停车棚设施!社区虽小,却紧邻民生、紧贴民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应落实在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品质的行动当中。
2024-04-28 08:13:19.0
诉求附件 Screenshot_2024-04-26-07-29-01-945_com.tencent.mm.jpg Screenshot_2024-04-26-21-52-55-065_com.tencent.mm.jpg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3024042808131965801】的事项已收悉!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小区电动车起火问题,4月19日23点54分,玖榕府2号岗和3号岗之间非机动车蘑菇雨棚充电桩(设备号:13067108)附近非机动车起火,起火速度快且向周边蔓延;23点55分,2号岗亭安管人员在监控室发现火灾情况,第一时间汇报安全主管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非机动车雨棚悬挂式灭火器自动工作灭火;23点56分,安全、工程负责人迅速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消火栓水带进行灭火。漏电开关保护启动跳闸断电,保证消防设备(消火栓泵)正常运行;4月20日0点04分,物业人员已将现场明火扑灭,无人员伤亡;0点17分,仲恺消防救援大队及属地派出所到达火灾事故现场,对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我中心工作人员于4月20日早上赶往现场了解情况,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持续跟进事故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及属地派出所做好调查事故原因及取证工作;对有复燃可能的电动车及时喷水降温,保护警戒线现场。关于扩大电动车棚的问题,已建议物业公司征求业主意见,再行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事宜。我中心已敦促物业公司做好物业服务和沟通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4-05-20 10:46:3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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