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市汇港城韩方科颜美容有限公司退款4710元 | 投诉单号 | 30240508185730779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5-08 18:57:30.0 | 答复时间 | 2024-05-13 16:52:2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汇港城韩方科颜美容有限公司退款4710元
诉求内容:本人与2024年3月17日在该店购买护理卡510元,和2024年5月2日在该店购买护理年卡4200元(未使用);
2次购卡均违背我本人意愿,皆为该店铺强制推销,做面部护理1个小时,其中3位美容师对我轮翻展开长达1小时的推销(一位是该店铺的法人“练**”,一位是自称“小红”的美容师,另一位也为该店的美容师。
另:购卡后该店向我赠送了护肤三件套赠品,本人也均未使用,但店铺内名为“小红”的美容师未经我本人同意,擅自当着我的面拆开了赠品,并涂抹至我的手背,未经过我同意拆开的赠品,我同意退还赠品,但故不承担赠品拆封的损失。
本人与商家沟通退款,商家均推诿我的退款金额,
求:根据消费者保护法条例,对未使用过预付卡,消费者有权要求全额退款;
要求退还本人预付卡现金4710元。
2024-05-08 18:5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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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州市汇港城韩方科颜美容有限公司退款4710元】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我局工作人员调解, 就惠州市汇港城韩方科颜美容有限公司退款4710元一事多次与您沟通处理,投诉方的诉求已处理,双方达成和解。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
2024-05-13 16:5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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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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