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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心医院医保使用条件与其他医院不一致吗? 投诉单号 30240510094134709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10 09:41:34.0 答复时间 2024-06-04 16:31:0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中心医院医保使用条件与其他医院不一致吗? 诉求内容:我是医保定点在中心医院,5月7号到中心医院检查智齿痛,后拔除右侧上下智齿。在过程中已告知医生及护士我是定点在该医院。但是仍无法走医保统筹支付。请问是我市医保报销要求不同还是中心医院报销条件不一样?为什么别的地方拔牙都可以走统筹支付?
2024-05-10 09:41:34.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中心医院医保使用条件与其他医院不一致吗?】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我院意见回复如下: 根据惠州医保相关规定,与疾病相关的门诊就诊费用可使用定点门诊报销,整形美容及体检相关的费用不能使用定点门诊报销。经查,您就诊时智齿萌出过程中发炎,暂时未对邻牙或组织造成影响,根据医保相关规定,判断本次医疗费用不能使用门诊定点报销。如有不便敬请谅解,我院会持续优化流程,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感谢您的来信,请您继续监督及支持我院工作! 承办单位: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2024-06-04 16:31:0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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