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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户籍迁移咨询 投诉单号 30240515214115885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15 21:41:15.0 答复时间 2024-05-16 16:15:5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户籍迁移咨询 诉求内容:收件好.我想咨询一下户口迁移问题,本人2014年在仲恺购房,近期几年一直有购买社保与公积金,请问现在户口迁移过来需要什么条件。谢谢
2024-05-15 21:41:15.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户籍迁移咨询】的事项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已收悉!经我局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惠州市户籍管理政策,结合按照您提供的信息,现将购买商品房入户条件和所需材料告知如下。 购买商品房落户:2016年11月21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2016〕169号)出台之前,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本人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所需审核材料: (1)申办人的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2)提供房屋产权证件材料:2016年11月21日之前登记的房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3)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 请在“惠服务U”微信小程序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到达仲恺区惠风东二路12号城发大厦四楼公安办证服务厅户政窗口受理。如有其他疑问亦可拨打窗口咨询热线:0752-2613124/3223207,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惠州市公安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4-05-16 16:15:5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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