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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学学生转校 投诉单号 30240521000729427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21 00:07:29.0 答复时间 2024-05-22 09:18:1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小学学生转校 诉求内容:外市转入本市小学2年级,需要怎么办理?
2024-05-21 00:07:2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 关于您反映【小学学生转校】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根据往年招生工作方案规定,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原则上受理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居住的惠阳区户籍学生(提供学生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一般受理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3日,逾期不受理。区职能部门对监护人各项积分指标予以审核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按照申请人积分总分高低依次录取,录完为止,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才接受转学申请,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接受转学申请。如果户籍所属学区的学校没有学位,可在7月1-3日携带小孩的户口本及出生证、监护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学位,由教育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2024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仍未出台,每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以当年的招生工作方案为准,请市民关注有关通知,如市民仍有疑问,请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如市民仍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教育局业务股室咨询,联系电话:0752-3826599。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24-05-22 09:18:12.0
答复附件 附件4:2023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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