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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4新政中考 投诉单号 3024052311361768501
类型 咨询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23 11:36:18.0 答复时间 2024-05-24 09:29:0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2024新政中考 诉求内容:我与孩子都是深圳市户口,我于2016年3月开始在惠州市购买社保,至今已累计8年(超过文件要求的累计5年),孩子2024年9月开始在惠州市读读初中。因为工作关系,今后不敢确定能一直在惠州市缴纳社保。 根据“惠府办(2024)10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卧室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本人理解,因为我作为孩子监护人,过去在惠州市累计社保已经超过5年,即使孩子读初中期间我不在惠州市继续缴纳社保,孩子应该在3年后也是可以在惠州市参加中考的,对吗?谢谢答复!
2024-05-23 11:36:18.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您反映【3024052311361768501】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24〕10号)文件要求,自2024年9月的初一新生起,考生在报名参考中考时,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需累计5年以上,并同时需符合学籍和居住证的条件即可报考参加我市中考。 惠州市教育局
2024-05-24 09:29:0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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