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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伯恩(惠州白石)未依法正常给个人缴纳公积金 投诉单号 30240523170352992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5-23 17:03:53.0 答复时间 2024-05-28 18:00:2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伯恩(惠州白石)未依法正常给个人缴纳公积金 诉求内容:本人于2019年08月-2022年03月期间,任职伯恩光学(惠州白石)有限公司期间,该公司从未给本人购买过公积金事宜,并于2023年10月已在惠阳行政服务中心登记备案投诉该公司此事情。已将近大半年过去,暂未收到任何答复和信息。请贵部门协助跟进,谢谢!
2024-05-23 17:03:5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伯恩(惠州白石)未依法正常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事项,答复如下:一、经核实,您反映的是伯恩公司未给您缴存公积金的问题。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高度重视,对于伯恩公司的问题,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惠阳区委、区政府,以及伯恩公司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会议决定伯恩公司必须依法依规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解决好职工的合理诉求。二、您的投诉情况,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转送伯恩公司工作团队,责成其尽快处理。三、2024年5月24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阳管理部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联系您告知案件处理进度,您表示知悉。对案件进一步处置情况,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督促工作人员及时向您反馈。如有疑问,请拨打:0752-3393101。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5-28 18:00:2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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