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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恶意拖欠薪资 未缴纳社保 投诉单号 30240611112513737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6-11 11:25:14.0 答复时间 2024-07-03 09:09:2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委办公室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恶意拖欠薪资 未缴纳社保 诉求内容:尊敬的市委部门: 我是广东东龙钢结构有限公司员工,我在此向市委办公室投诉反应我之前所在公司恶意拖欠薪资问题,我入职该公司半年有余,从今年1月份开始拖欠工资到我5月12日离职,仍未结清我在该公司的劳动报酬,到6月11日为止已经过去一个月时间,严重影响员工生活,我在此希望市委部门能够给予关注和帮助,解决我们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社保也未按时缴纳,导致我的相关医疗保险无法生效,也不给我减员,导致现在入职的公司无法给我购买社保。 有打电话给惠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按照流程写了投诉书,也打电话给当地梁化镇上相关单位,给出结果一直是在协商不给出示告知书以至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没有执法权,还请市委部门介入并解决问。 该公司拖欠我1~5月份薪资总计18493元。
2024-06-11 11:25:14.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你反映梁化广东东龙钢结构有限公司恶意拖欠薪资,未缴纳社保的问题事项,经调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该事项后,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与广东东龙钢结构有限公司沟通,并于2024年7月2日致电该公司负责人,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已发了5000元给你,剩余13000元,将在2024年7月15日再发放5000元给你,剩余8000元将在月底结清。2024年7月2日,我镇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已告知你调处结果,你表示知悉。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梁化镇人民政府 经调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接到市民反映的情况后,主管税务机关高度重视,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为更好查明投诉案件事实,依法依规处理投诉案件,请市民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分局进行社保投诉登记:1.投诉人身份证原件;2.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3.劳动合同或可确定劳动关系关系和用工时间的裁决书原件;4.工资银行流水(需显示双方名称)。2024年6月13日 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市民调处结果。 承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
2024-07-03 09:09:2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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