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虚假宣传,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唆使他人犯罪,办理假证件 | 投诉单号 | 30240614094812644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6-14 09:48:13.0 | 答复时间 | 2024-06-26 09:14:4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虚假宣传,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唆使他人犯罪,办理假证件
诉求内容:该机构虚假宣传,弄虚作假,咨询稍后不一,唆使他人犯罪,扰乱治安,办理假证件
2024-06-14 09:4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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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虚假宣传,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唆使他人犯罪,办理假证件】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信后,我局联系机构了解情况,机构收到学员诉求第一时间联系学员沟通,经了解,学员李小*于2023年08月16日报读价值7980元自考本科培训课程,并与中心签订电子协议,协议服务期为2年,协议中约定缴费3天内可全额退费,7天内需扣除10%服务费,超7天无费用可退,目前学员已超缴费时间7天。经协调,针对学员反映的问题,中心已解释并告知解决方案,学员报名后,机构第一时间为学员开通课程,按照协议提供教学服务,已产生一定的成本费用,现中心同意按照课时为学员核算退费金额,但目前市民未接听电话,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中心负责人联系电话:18926138106。如对机构处理不满,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
2024-06-26 09:1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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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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