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惠阳永湖伯恩未依法给个人欠缴纳公职金 | 投诉单号 | 30240617105745910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6-17 10:57:45.0 | 答复时间 | 2024-06-19 17:44:5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委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惠阳永湖伯恩未依法给个人欠缴纳公职金
诉求内容:本人2017年了2月到2021年6月期间任职伯恩高新科技永湖厂区期间。该公司从未给本人购买过公职金事宜,并于2022年10月底已在惠阳行政服务中心登记备案投诉该公司此事情,已过去20个月了暂未收到任何答复和信息,请贵部门协助跟进谢谢。
2024-06-17 10:57:45.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州惠阳永湖伯恩未依法给个人欠缴纳公职金问题已收悉!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阳管理部处理。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对于伯恩公司的问题,我中心会同惠阳区委、区政府,以及伯恩公司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会议决定伯恩公司必须依法依规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解决好职工的合理诉求。二、您的投诉情况,我中心已转送伯恩公司工作团队,责成其尽快处理。三、2024年6月19日,我中心惠阳管理部工作人员致电您无应答。对案件进一步处置情况,我中心将督促工作人员及时向您反馈。如有疑问,请拨打:0752-3393101。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阳管理部
2024-06-19 17:44:54.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