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地方法规执行问题咨询 | 投诉单号 | 3024061801404970301 |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6-18 01:40:49.0 | 答复时间 | 2024-06-20 14:39:4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地方法规执行问题咨询
诉求内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是否现行有效,或是有最新修订?广东省实施办法如果还未被制定机关明文废止,与2022年6月5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内容条款有冲突时应当如何执行?没有冲突的法律条款,广东省实施办法中的规定是不是可以完全遵照执行?
2024-06-18 01:40: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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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地方法规执行问题咨询】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实施噪声办法》目前暂未由制定机关明文废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修改后,其实施性规定未被明文废止的,人民法院在适用时应当区分下列情形:实施性规定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不予适用;因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修改,相应的实施性规定丧失依据而不能单独施行的,不予适用;实施性规定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不相抵触的,可以适用。具体情况请您咨询该实施办法的制定机关。感谢您对惠州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若仍有疑问可拨打2167272咨询。 承办单位: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06-20 14:3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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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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