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异地过期居住的母亲办理特殊门诊未通过 | 投诉单号 | 30240618101959529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6-18 10:20:00.0 | 答复时间 | 2024-06-27 17:44:5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 异地过期居住的母亲办理特殊门诊未通过
诉求内容:1、本人母亲过期在异地(广东佛山)居住,此前已经办理了异地门诊及住院。上个月(2024年5月)在佛山市三水区医院在医生帮助下申请了特殊门诊。目前还是有通过,也没有任何反馈信息。
母亲信息:姓名:孙*芯,身份证号:4425281956****9522
2、惠州市官司网上的办公室咨询电话0752-2862936、惠东医保局电话07528801629长时间不同时段均无人接听;惠东医保局电话07528826226长时间不同时段均占线;无法咨询业务。
2024-06-18 10:20:00.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异地过期居住的母亲办理特殊门诊未通过】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经医保系统查询,由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您鉴定的母亲特定门诊病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有效期为2024年5月22日至2099年12月31日。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2024〕1 号文件规定,按规定享受门特待遇。参保人经门特待遇确认机构确认享受门特待遇的,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选定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就诊医疗机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以下简称门特定点机构,原则上不超过3家;门特定点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变更,参保人确因病情需要及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门特定点机构的,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经医保系统查询,您母亲的特定门诊未定点医疗机构,您可在微信小程序“粤医保”中“特定门诊选点登记”或前来我局前台办理您母亲的特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业务。
8801629属于医保局咨询热线,每天热线咨询人员过多,导致经常处于忙线状态,不便之处,敬请谅解!2862936不属于我部门热线电话,2024年4月1日调整后台电话8826226为工单回复专用热线,只可拨打不可打入。
2024年6月25日 已通过电话告知市民调处结果,市民表示知悉。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4-06-27 17:44:56.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