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异地门诊国谈药品报销问题 | 投诉单号 | 30240620220111794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6-20 22:01:11.0 | 答复时间 | 2024-06-25 09:58:1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异地门诊国谈药品报销问题
诉求内容:本人小孩有购买惠州市的居民医保,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地重庆,现在重庆确诊为中重度特应性皮炎,经传统治疗无效,现有主任医师诊断需采取“度普利尤单抗注射液”治疗,该药品已纳入国家门诊谈判药品,也是在双通道的药品范围内。该药品在重庆的各大三级医院门诊都是通过开具电子流转处方在定点双通道药房购药,因在重庆当地的医保系统里无法直接健档非参保地人员的信息,故本人小孩购买该药品无法在异地双通道药房直接报销,需返回参保地申请人员报销。
目前遇到的问题是,咨询惠城区医保局告知,医保中心只能跟异地就诊医院结算,因在双通道药房购药,药品发票跟就诊医院不一致故无法报销。本人的疑问是,该药品属于国家谈判药品目录和双通道药品范围内,纳入单独支付药品范围内的。在国家谈判药品定点的双通道药房购药是一样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在政策支持的报销范围内。
因为异地无法直接结算,所以现需要返回惠州当地报销,本人诉求为:请告知报销需要什么流程和资料,在哪里办理,报销比例是多少。
已咨询过多方部门受阻,各部门推三阻四不实际解决参保人问题,恳请有关部门核实该问题和疑惑,能解决老百姓的燃眉之急!!切盼
2024-06-20 2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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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异地门诊国谈药品报销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居民医保办理零星手工报销请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就诊材料、发票清单到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社保所申请办理。如涉及单独支付药品,药品的发票抬头须与就诊医院一致,报销比例按居民医保转诊三级医院情形(60%)执行。如需了解更加明细情况,请致电7809125惠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惠州市惠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4-06-25 09:5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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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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