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财经学校三二分段教学临时变动 | 投诉单号 | 30240625112751369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6-25 11:27:52.0 | 答复时间 | 2024-07-06 10:25:3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财经学校三二分段教学临时变动
诉求内容:你好领导,我是惠州市财经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一名家长,最近收到财经学校的临时教学变动通知,学校通知原本三二分段就读的学生在第三学年原定半年实习,现改为一年实习,由于学校事先并未提前于家长沟通,也无任何正式通知,1 现导致学生实习无明确的实习对接公司,且诱导学生签自愿放弃实习安排,
2 学生如签自愿放弃实习安排,就等于一年没学上,学校也没有其他任何安排,但学校还是按原定一学期就读的计划照收全额学费!
我想咨询教育局
1 学生现能否转学去惠州城市职业学校
2 财政职业学校这样临时变动教学计划是否合理
3 学校现跟学生说家长不交齐学校,学生不能离校,是否合理。
2024-06-25 11:2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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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州财经学校三二分段教学临时变动】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 1.关于学制“2.5+0.5”学制变更为“2+1”学制回复:根据国发[2005]35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第十条规定:“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中要求,该校2022级学生在2024年6月28号开始离校实习,为期一年,学校组织召开集体会、班主任会议来强调学生实习的相关事宜,包括学生实习安全、学生实习注意事项、发放实习手册等,确保每位学生知悉到位。 2.关于老师诱导学生签订自愿放弃实习安排回复:学校按国发[2005]35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文件执行,学生可选择自主实习或根据学校提供的实习企业进行面试,通过后可参与跟岗实习,如部份学生在放暑假前没有找到合适的实习单位,可随时留意班级群通知,学校会不定期下发实习单位名单,没有选择自主实习的同学,可在今年九月份前全部由学校统一安排跟岗实习。《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实习分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认识实习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认识实习(实践教学)不做时间的硬性要求。岗位实习指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的学生,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第十二条规定顶岗实习一般6个月。现今,全市中职学校均采用2+1模式(市教育局反馈),即2年在校学习,前0.5年由学校安排外出实习,后0.5年学校安排和自由选择实习。 3.关于学校学费收费问题:该校在6月21日《中职部22级学生岗位实习工作会议》中指出,原则上22级学生需在离校前按学校下发的学费缴费通知中的相应方式和收费标准缴清第三学年的学费。针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学校提供学费缓交申请渠道,确保每位学生不会因经济原因影响实习及毕业。 我局要求惠州市财经职业技术学校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加大对全体教职工的业务能力培训,如学生及家长仍有疑问的,可以咨询各班班主任或教导科。如有学校欠款需补齐后再办理转学手续。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
二、关于“学生现能否转学去惠州城市职业学校”,根据《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4-07-06 10: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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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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