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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关公司不履行国家政策,强制要求员工加班并不予加班费用 投诉单号 30240630080610406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6-30 08:06:11.0 答复时间 2024-07-12 08:52:4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有关公司不履行国家政策,强制要求员工加班并不予加班费用 诉求内容:该企业未按国家法定假日安排放假,克扣假期,并于平时强制要求员工加班,月初3天每天加班1.5小时,有时月末冲刺业绩,中途加班3天,亦每天加班1.5小时;周日也要求上班,所有加班都不给予加班费用,且法定假期上班不予相应报酬。
2024-06-30 08:06:1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有关公司不履行国家政策,强制要求员工加班并不予加班费用】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及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本人当面向我局江北人社所(联系电话:0752-2805247,地址:惠城区江北街道江北文华一路4号一楼)或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752-7809158,办公地址:惠城区龙丰街道新联路7号信访维稳中心1楼)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投诉文书和反映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以便我局核实查处。 7月11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惠州市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7-12 08:52:4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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