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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州粤海置地三栋销售许可证过期一年 投诉单号 30240702074209526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02 07:42:09.0 答复时间 2024-07-15 15:15:5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粤海置地三栋销售许可证过期一年 诉求内容:惠州澳头粤海置地粤海丽江花园销售许可证到期一年属于无证销售,现在属于期房阶段,我签订的认购合同想退定金,但是销售人员不退,而且签认购合同时候没有明确告知澳头会经常内涝,销售在没有当事人完全看完认购合同情况下叫当事人签字,并交定金
2024-07-02 07:42:0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州粤海置地三栋销售许可证过期一年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粤海丽江花园3栋预售许可证有效期自2022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3日。关于退定的问题,经我局向开发企业了解,开发企业表示与市民已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协议已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于定金的问题,开发企业表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市民反映事项中关于粤海丽江花园购房纠纷的诉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范畴,市民要求开发企业退还定金的诉求,属于“应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事项。建议市民可再次与开发企业友好协商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感谢市民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2024年7月15日,我局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相关情况。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4-07-15 15:15:5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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