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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瑞禧园存在首付垫资违法违规行为 投诉单号 30240710151419494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10 15:14:19.0 答复时间 2024-07-30 09:44:0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瑞禧园存在首付垫资违法违规行为 诉求内容: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叶**。2024年5月5日我和我老公何*共向惠州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5万元用于认购其开发的瑞禧园5栋一单元9层**号,认购书上写首付资金为354217元,当时我老公表示资金流有点问题,首付可能没法及时交,销售陈**这边就说不用担心这个到时候他们公司可以往我老公的账户打入10多万帮我们走首付流程,我老公只需要交剩下的20多万就行。我们当时还觉得挺好的,后来经过朋友的提醒才知道这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而惠州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整顿房地产市场、严厉查处违规销售行为的通知》也指出,为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销售行为,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严禁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在商品房交易环节出现首付贷、返首付、零首付、中介机构营销返首付、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捏造散布不实信息等违规销售行为。在今年的5月23日东方·铂悦府也因此做了退款处理;位于大亚湾西部的晶地紫园销售人员开发商垫资的行为也被住建局点名。我们才知道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这样一个熟练为客户做首付垫资违规行为的楼盘,我很难不担心他后续对我们购房的保障,因此我希望贵部门能帮我协商退房事宜,因为这种行为实在过于风险,我们作为普通老百姓承担不起这个风险;也希望贵部门能够核查此事,做出相应的惩罚和公示,感谢您!
2024-07-10 15:14:1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瑞禧园存在首付垫资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市民反映首付垫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建议购房当事人可提供相关协议资料以便我局进一步核实。关于退房的问题,经我局向开发企业了解,开发企业表示与市民已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协议已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于定金的问题,开发企业表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市民反映事项中关于瑞禧园购房纠纷的诉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范畴,市民要求开发企业退还定金的诉求,属于“应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事项。建议市民可再次与开发企业友好协商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感谢市民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2024年7月29日,我局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相关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4-07-30 09:44:0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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